作者:韓瑞蕓 來源:21世紀經濟 2010-02-03 核心提示:知情人士稱,民生金融租賃可能先行一步受惠于銀監會的新規,而工銀租賃亦有設立單一項目公司的打算。 國內金融租賃公司在某些租賃業務上的高稅收狀況有望改變。 記者近日從業內人士處獲悉,銀監會已經批準符合條件的金融租賃公司在境內保稅地區設立項目公司,以便開展飛機、船舶、海洋工程結構物等經營性租賃業務。 申請設立項目公司的金融租賃公司必須達到8%以上的資本充足率、提足各項損失準備金后的凈資產不低于10億元人民幣、健全的公司治理和內控等審慎性條件。 據此,國內租賃公司有望在上述業務中實現與國外租賃公司同等的稅收待遇。與此同時,項目公司也被認為是解決經營性租賃風險隔離問題的最佳選擇。 這是繼本月初銀監會擬批復第二批銀行系金融租賃公司消息后的又一重大利好。此前,高昂的稅收及風險隔離難題,被認為是國內金融租賃公司發展道路上的“絆腳石”。 知情人士稱,民生金融租賃可能先行一步受惠于該政策,而工銀租賃亦有設立單一項目公司的打算。 破解22.85%高稅費難題 對于上述消息,民生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總裁周巍對記者表示,該公司已收到銀監會相關文件,并擬就公務機租賃業務盡快申請設立項目公司,注冊地可能在天津東疆保稅港區。 同時,民生金融租賃近期接連拿下了11架公務機的訂單,合同規模約30多億元,其中絕大部分飛機已租給國內用戶。目前,該公司是國內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開展公務機租賃的金融租賃公司。 毫無疑問,對于民生金融租賃的公務機租賃業務而言,銀監會此項政策出臺正是時候。 周巍表示,國內資金實力雄厚的銀行系租賃公司多以飛機、船舶租賃業務為重點,而民生金融租賃則進一步將市場細分,比如飛機業務中擬將公務機租賃業務作為將來的業務重心,船舶租賃業務中看重海洋工程船、疏浚船、油輪等細分市場。 但目前,飛機、船舶等租賃業務很多時候都不能享受稅收“國民待遇”。 以飛機為例。如果國內租賃公司要從國外買飛機租給國內的航空公司,就要繳納總計高達22.85%的進口稅費;但如果是境外租賃公司購買,有些國家稅收很低甚至是零關稅,稅收差別很大。 “目前國內絕大部分飛機、船舶的租賃業務,都被國外租賃公司所壟斷,原因就是國內租賃公司在適用稅收政策上與國外存在差異,從而在租金報價上失去了競爭力。”周巍說。 他表示,開展飛機租賃時,國內租賃公司在業務初始就要一次性繳納高額進口稅費。這將作為購置成本均攤進租金,使國內租賃公司的報價高出國外10%-20%;而在船舶租賃業務上,國內租賃公司負擔的稅收成本要比國外高出30%左右。 國外租賃公司普遍采取SPV(特殊目的載體)方式,即設立項目公司。周巍表示,如此一來,飛機租賃在交易環節不需要向注冊地政府繳納任何稅收,租金報價中僅包含融資成本;船舶租賃公司和航運公司也都不需要因租賃船舶而再繳納稅收。“很顯然,只有通過設立單一項目公司,使稅收待遇同等,國內外租賃公司才能站在同一起跑線上平等競爭。”周巍表示,借助項目公司,民生金融計劃在2010年要簽下30架公務機訂單。 國內公務航空15年來,目前公務機總量也僅30余架。這與中國的GDP水平和國土面積極不相稱。2008年底,全球公務機共有50000余架,其中美國18000架,同為發展中國家的巴西也有約2200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