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商務部直管的內外資融資租賃公司,還是受銀監會監管的金融系租賃公司(以下簡稱“金租公司”),現有籌資模式無法支撐多元化的資金需求已成為行業的共同痛點。
一位在租賃業浸淫多年的資深人士表示,受困于負債與資產結構的不盡匹配,如何盤活資產變現才是行業解決資金來源可持續的根本。
籌資各有痛點
雖然眼下國內流動性泛濫,融資租賃業的籌資渠道卻依然狹窄而趨同,各租賃公司最為倚賴的一個資金來源仍非銀行貸款莫屬。
但從現狀來看,商務部直管的租賃公司在信貸資金的獲得上較銀行系金租公司處于“明顯劣勢”。“你說按照1∶10的杠桿率來放大,但銀行最多只按照1∶3給你貸款,尤其是商務部旗下的金租公司,銀行就把你當做工商企業。”某外商系租賃公司高管如是向《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
事實上,商務部所屬群體內部的融資能力也差異很大。如母公司是外資銀行的外商租賃公司因可直接通過母行獲取人民幣或美元資金,在成本上反倒具有一定優勢。而在商業貸款之外,發揮項目資產較為豐富的特長與銀行系金租公司合作,則成為廠商背景租賃公司的重要籌資渠道。
至于上市公司旗下的租賃公司,除了要考慮資金成本,更面臨報表的壓力。正如某廠商系租賃公司高管指出,高負債的租賃業和制造業這兩類性質不同的企業并表就是一個“怪胎”,業務做大之后會對上市公司母體產生很大影響,因此還須解決融資的結構問題。
好在業內已經開始呈現籌資渠道的多元化態勢。如作為企業客戶,一些小型租賃公司已在去年通過浙商銀行發了幾筆中小企業集合債,為租賃公司的資產退出和融資開辟了一條新的通道。
另外,外商租賃公司也將可能跨越發金融債的門檻。日前第四輪中美經濟對話達成的成果公布,中方承諾按照法定程序審批符合條件的包括外資在內的汽車金融公司和金融租賃公司在中國發行金融債券。
不只如此,“商務部很快要將內外資監管合到一處”的消息,同樣令仍然處于試點階段、一直在行業中處于“弱勢”的內資融資租賃公司感到振奮。
外匯困擾最大
與其他同業相比,由于天然的“血脈優勢”,銀行系金租公司目前尚無須為資金來源糾結。
不過,因普遍將航空、航運和大型設備作為戰略重點,外匯資金缺乏也成為當前困擾金融租賃公司發展的主要問題。“像飛機、船舶制造商等主要在國外,現在多以美元計價和結算,而這恰恰是我們的短處。”一位銀行系高管向記者表示。
他認為,目前金融租賃公司的美元資金來源以傳統的購匯和銀行借貸為主,但前者存在匯率風險敞口,后者成本又很高,加之航空公司等承租人對價格十分敏感,極大地擠占了金租公司機船業務規模和獲利空間。
在謀求掙脫外匯壓抑上,進行跨境人民幣結算已開始被金租公司嘗試。目前工銀租賃、民生租賃都已與國外廠商探討或實施人民幣支付。
令金融租賃公司感到寬慰的是,此前一直沒有外債使用額度的窘迫已經取得突破。去年11月,民生金融租賃2.62億美元的中長期外債指標正式獲批,意味著其可以外債方式在境外進行直接支付,同年早些時候,工銀租賃也獲得過2500萬美元的短期外債額度。
不過,這并非預示著金融租賃業擁有的外債額度將快速增加。據此前發布的《外債管理暫行辦法》,境內中資企業舉借中長期和短期國際商貸分別須經發改委審批及由外管局實行余額管理。此外,在境外發行中長期和短期債券也須按照程序報批監管部門審核。
除在外匯核銷、外債管理等方面面臨一些政策障礙外,因不能在境外設立機構,金租公司去境外直融還涉及發債主體和信用征集的問題。“如果在香港設單船或單機公司來作為發行主體,那怎么評級?母公司的擔保還不行,可能要母行擔保人家才肯買你的債券。”上述銀行系高管稱。
對此,工商銀行(601398)副行長李曉鵬曾專門撰文呼吁,如在境外設立SPV、境外并購以及國際市場融資等方面,“應積極穩妥地去除租賃公司走出去的不必要的障礙。”
資產證券化亟待破題
實現資產、資金形態的轉換,方能在根本上解決租賃公司的融資困境已成為行業共識。
從實際操作來看,國內融資租賃公司通過資產募資所采用的通道主要有信托、私募基金及金融資產交易所。
其中,在私募基金方面走在業內前列的有海航系和外商獨資的鑫橋租賃,前者在2008年與天津市合資設立了中國第一個租賃產業基金,2011年又在天津東疆保稅區建立了一只并購海外資產的租賃基金,后者則通過定制的交易結構和私募基金對接。
公開信息顯示,迄今只有華融、遠東、長江等少數租賃公司以租賃應收賬款收益權為標的發行過集合信托,產品期限3到12月不等,預期年化收益率主要介于6%到7%之間。
信托模式因何未被廣泛使用,業內人士表示,這與目前的市場階段有關。“投資者對這種收益較低的項目肯定申購的少,信托公司是用信用成本來控制發行規模的,同等額度下當然愿意做更高收益的,成本比較高位的情況下對雙方來說都沒有競爭力。”
金融資產交易所則被認為是適合租賃資產流動的另一個平臺。目前,北京、天津等全國較有影響力的金交所都已上線相關產品,其中,重慶金交所率先引入了做市商制度,可將租賃應收賬款或租賃資產以打包或拆分方式出售給投資人。
另悉,業內多數金租公司都與資源較有優勢的金交所保持著密切聯系,仍無成交記錄只因交易條件尚待磨合。
一位律所合伙人向記者表示,不管是走信托還是通過交易所,廣義來說都屬租賃資產的證券化。而租賃公司能否實現資產流動的常態化,除了需要資本市場的成熟,關鍵還是要取決于監管部門的態度。